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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金融不良债权资产评估中的几点心得

浅谈金融不良债权资产评估中的几点心得

  • 分类: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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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10-12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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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近年来,金融机构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对企业的放贷力度也随之加大,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的扩张发展,但是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能力良莠不齐,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无法按时归还银行的贷款,违约情况不断发生,形成了恶性循环。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出于处置不良资产的需要,委托评估机构对此产生的不良债权评估。我们也接受了此类业务,下面就在实际评估中遇到的问题来谈点自己的心得,以期共勉。

浅谈金融不良债权资产评估中的几点心得

【概要描述】近年来,金融机构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对企业的放贷力度也随之加大,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的扩张发展,但是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能力良莠不齐,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无法按时归还银行的贷款,违约情况不断发生,形成了恶性循环。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出于处置不良资产的需要,委托评估机构对此产生的不良债权评估。我们也接受了此类业务,下面就在实际评估中遇到的问题来谈点自己的心得,以期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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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刘从明

 

  近年来,金融机构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对企业的放贷力度也随之加大,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的扩张发展,但是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能力良莠不齐,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无法按时归还银行的贷款,违约情况不断发生,形成了恶性循环。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出于处置不良资产的需要,委托评估机构对此产生的不良债权评估。我们也接受了此类业务,下面就在实际评估中遇到的问题来谈点自己的心得,以期共勉。

  目前,关于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主要采用的方法是假设清算法,对于假设请算法的适用条件,在2005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下发关于《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就是两个条件,一是企业非持续经营,我的理解非持续经营就是企业到了要清算的条件,也就是说企业已经资不抵债;第二个是仍在持续经营但不具有稳定净现金流或净现金流很小的情况,这时候我们就要对近三年的净现金流进行分析,一般是如果确实出现一年多一年少且金额相差很大的情况,或者是净现金流和企业总资产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可以理解为符合条件。

  不良债权资产评估主要的难点还在于对于往来账的处理上,尤其是应收款项,主要在于对可回收程度的判断。通常的做法是对有充分理由能够确定可全部收回的,按帐面值评估;对有确凿证据不能收回的(企业破产、余款追讨无意义的情况)评为0;难以把握的就是有可能收回但又无法确定回收金额的,实际操作中按照账龄划分一定比例核销后确定评估值,这就存在主观性,最好能够多向企业财务人员了解债务形成原因、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调查几年来债务人的回收记录,综合判断回收比例,已达到能符合实际情况的条件。

  资产和负债的评估必须具有对等性。也就是说,对于资产类的往来账做核销,对于负债类的往来账也要做甄别,确定债权方已不存在或无法联系的同样要做核销。有效资产、或有资产和有效负债、或有负债同样必须遵循这一原则,认定的时候还是得有有力的证据支撑,不让评估结果就会失真。

  职工安置费用是否应该列入优先扣除的费用。在这一点上,我查阅了有关资料,对于政策性破产企业的职工应考虑安置费用,但对于其他非政策性破产企业,国家规定按照《破产法》实施,《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第一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里面补偿金是否属于安置费,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这些还值得商榷。因此,职工安置费作为优先扣除费用并没有法理依据。当然,考虑到社会的稳定和企业破产惯例,实际操作中在取得相应文件的前提下,应该适当的扣除安置费用。

  上述都是我们在实际评估操作中的一些体会,只是给大家提供一个参考,很多问题还处于探讨阶段,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所以只是作为一个引子,目的是让大家在讨论中共同进步。

 

(此稿曾刋于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2014年第4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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