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新疆分所蒋艳艳;由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成立引发的思考
- 分类:内部新闻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3-11-21 15:25
- 访问量:
【概要描述】目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主要包括上海主板市场、深圳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包括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三个层次。场外交易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层次。企业在早期阶段需要在初级资本市场上规范治理、提高股权转让和私募融资效率,并且逐步熟悉资本市场规则,促进企业迅速做大做强,夯实进入高阶资本市场基础。因此,建立场外交易市场可从
新疆分所蒋艳艳;由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成立引发的思考
【概要描述】目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主要包括上海主板市场、深圳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包括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三个层次。场外交易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层次。企业在早期阶段需要在初级资本市场上规范治理、提高股权转让和私募融资效率,并且逐步熟悉资本市场规则,促进企业迅速做大做强,夯实进入高阶资本市场基础。因此,建立场外交易市场可从
- 分类:内部新闻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3-11-21 15:25
- 访问量: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新疆分所 蒋艳艳
目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主要包括上海主板市场、深圳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包括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三个层次。场外交易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层次。企业在早期阶段需要在初级资本市场上规范治理、提高股权转让和私募融资效率,并且逐步熟悉资本市场规则,促进企业迅速做大做强,夯实进入高阶资本市场基础。因此,建立场外交易市场可从一定程度上规避上市公司质量不高、恶意圈钱的现状,培育形成具有中国特色股权投资文化,促进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鼓励科技创新和激活民间资本,加强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构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成立的意义
2012年9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设立新疆股权交易中心,这是我国继天津股权交易所、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后的又一个股权交易中心,也是西北地区首个股权交易中心。对完善新疆金融市场体系和功能、推动新疆中小企业持续高效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争取乌鲁木齐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纳入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交易试点,进而实现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与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主板的顺利对接,解决新疆成长型企业的融资困难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疆股权交易中心的职能范围
新疆股权交易中心主要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登记、托管、转让、融资、结算、过户等提供服务;组织和监督股权托管交易活动;发布市场交易信息;代理股权买卖;为非上市公司进场挂牌提供融资、咨询等综合服务。
三、股权交易中心参与者的组成部分及条件
股权交易中心参与者主要由挂牌企业、服务中介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者组成,其中的挂牌企业将是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核心。
(一)挂牌企业的条件
1、非上市公司股份申请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并规范经营不少于12个月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主营业务完整,具有活跃、持续的经营业务记录,资产经营状况良好;
(3)治理结构健全,核心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完善;
(4)最近两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5)不存在任何可能严重影响公司资产和业务的法律诉讼案件,或有负债
事项;
(6)股东大会经1/2以上表决通过申请股份挂牌交易的决议,同意公司到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登记存管并接受监管,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7)取得推荐机构会员出具的推荐意见;
(8)新疆股权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应具备以下条件:
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业务基本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均可申请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参与挂牌公司股份转让的投资者,须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拟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股权交易的投资者,需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认定为合格投资人后方可进场交易。
(二)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者条件
1、机构投资者,具备一定条件的法人、合伙企业等;
2、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3、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且拥有人民币2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并通过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投资者风险测评的自然人;
4、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金融机构面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
5、股权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者;
(三)服务中介机构条件
中介机构参与股权交易中心的股份转让业务业务首先必须申请成为会员,新疆股权交易中心会员分为推荐机构会员、专业服务机构会员、经纪商会员。
申请成为推荐机构会员必须为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或经新疆股权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机构。
申请成为专业服务机构会员必须为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机构,并且具有开展非上市公司挂牌、上市、验资、审计、投资咨询、尽职调查等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
申请成为经纪商会员的应当为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或为经新疆股权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机构。
推荐机构会员可作为推荐人或财务顾问参与新疆股权交易中心非上市公司改制、挂牌、挂牌公司定向增资、私募债承销等相关业务。
专业服务机构会员可为非上市公司进入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挂牌公司进行定向增资等业务提供法律、审计、验资、评估及其他专业服务。
经纪商会员可为新疆股权交易中心进行合格投资人认定、投资人资金及证券账户开户、指导投资人进行委托申报等业务与服务。
按照新疆股权交易中心的“为区域内非上市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的定位,众多中小微企业将借助这一地方性资本市场,通过股权质押融资、定向增资、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及其他各类权益性产品进行融资,从而有效缓解其融资难现状。
新疆股权交易中心的成立,不仅为新疆非上市企业解决融资困难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也为新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提供了一个新的业务市场。
由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成立引发的思考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新疆分所 蒋艳艳
目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主要包括上海主板市场、深圳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包括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三个层次。场外交易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层次。企业在早期阶段需要在初级资本市场上规范治理、提高股权转让和私募融资效率,并且逐步熟悉资本市场规则,促进企业迅速做大做强,夯实进入高阶资本市场基础。因此,建立场外交易市场可从一定程度上规避上市公司质量不高、恶意圈钱的现状,培育形成具有中国特色股权投资文化,促进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鼓励科技创新和激活民间资本,加强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构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成立的意义
2012年9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设立新疆股权交易中心,这是我国继天津股权交易所、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后的又一个股权交易中心,也是西北地区首个股权交易中心。对完善新疆金融市场体系和功能、推动新疆中小企业持续高效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争取乌鲁木齐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纳入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交易试点,进而实现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与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主板的顺利对接,解决新疆成长型企业的融资困难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疆股权交易中心的职能范围
新疆股权交易中心主要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登记、托管、转让、融资、结算、过户等提供服务;组织和监督股权托管交易活动;发布市场交易信息;代理股权买卖;为非上市公司进场挂牌提供融资、咨询等综合服务。
三、股权交易中心参与者的组成部分及条件
股权交易中心参与者主要由挂牌企业、服务中介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者组成,其中的挂牌企业将是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核心。
(一)挂牌企业的条件
1、非上市公司股份申请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并规范经营不少于12个月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主营业务完整,具有活跃、持续的经营业务记录,资产经营状况良好;
(3)治理结构健全,核心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完善;
(4)最近两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5)不存在任何可能严重影响公司资产和业务的法律诉讼案件,或有负债
事项;
(6)股东大会经1/2以上表决通过申请股份挂牌交易的决议,同意公司到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登记存管并接受监管,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7)取得推荐机构会员出具的推荐意见;
(8)新疆股权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应具备以下条件:
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业务基本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均可申请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参与挂牌公司股份转让的投资者,须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拟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股权交易的投资者,需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认定为合格投资人后方可进场交易。
(二)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者条件
1、机构投资者,具备一定条件的法人、合伙企业等;
2、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3、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且拥有人民币2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并通过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投资者风险测评的自然人;
4、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金融机构面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
5、股权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者;
(三)服务中介机构条件
中介机构参与股权交易中心的股份转让业务业务首先必须申请成为会员,新疆股权交易中心会员分为推荐机构会员、专业服务机构会员、经纪商会员。
申请成为推荐机构会员必须为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或经新疆股权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机构。
申请成为专业服务机构会员必须为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机构,并且具有开展非上市公司挂牌、上市、验资、审计、投资咨询、尽职调查等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
申请成为经纪商会员的应当为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或为经新疆股权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机构。
推荐机构会员可作为推荐人或财务顾问参与新疆股权交易中心非上市公司改制、挂牌、挂牌公司定向增资、私募债承销等相关业务。
专业服务机构会员可为非上市公司进入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挂牌公司进行定向增资等业务提供法律、审计、验资、评估及其他专业服务。
经纪商会员可为新疆股权交易中心进行合格投资人认定、投资人资金及证券账户开户、指导投资人进行委托申报等业务与服务。
按照新疆股权交易中心的“为区域内非上市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的定位,众多中小微企业将借助这一地方性资本市场,通过股权质押融资、定向增资、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及其他各类权益性产品进行融资,从而有效缓解其融资难现状。
新疆股权交易中心的成立,不仅为新疆非上市企业解决融资困难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也为新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提供了一个新的业务市场。
相关资讯
